|
广西医科大学口腔医学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广西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口腔医学硕士学位学员面向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医学事业发展服务。
2、身体健康,符合一般体检标准。
3、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且获医学学士学位后,在本学科从事临床工作至少3年。
4、具有相应专业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
三 、口腔医学招生专业:口腔临床医学(含口内、囗外、口修)。
四、培养方式:
1、学制:2年至5年。
2、学费:9400元/每年,按2年缴纳。教材费、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课程设置:按我校同专业同类型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开设课程。
六、学位授予: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若该学科专业没有全国统一考试,则参加区内综合考试),成绩达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要求,且修完我校教学计划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经考核每门成绩达70分以上(含70分),并完成学位论文,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由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审核批准授予相应的硕士专业学位。
|
|